我省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能力认定试验室全部完成自查工作 按照省质安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试验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市处的指导下,全市5家检测机构(2家公路综合乙级检测机构和3家沥青混合料专项检测能力认定试验室)在8月15日前全部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 通过自查自纠,各检测机构深入地查找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发现了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并剖析了原因,制定了整改方向和措施,进行了逐一的排查解决。